专业学位教育

清华大学有权授予的专业学位名称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主渠道。清华大学有2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1个可授予博士学位、8个可授予博士硕士学位、18个可授予硕士学位。

清华大学有权授予的专业学位名称

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原则意见

清华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原则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清华大学章程》制定的。各院系应根据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制定我校各专业学位标准,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

清华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原则意见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

为统筹协调校内资源,全面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成立校级、院系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建立整合资源的“中心制”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层面,打破院系壁垒,于2015年5月成立“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中心”,中心在研究生院的指导下,依托15个院系,集中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针对工程管理硕士的培养工作。院系层面,建筑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分别成立院系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统筹落实多个专业学位项目运行管理、资源协调。

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中心

清华大学专业学位教育概览

2022年,清华大学在学研究生36419人。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生占硕士生总数的76.0%,专业学位博士生占博士生总数的10.2%。整体上看,专业学位研究生约占在学研究生总数的45.5%。

清华大学专业学位教育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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