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校园商贸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师生对学校商贸服务的满意度,商贸中心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商贸服务评价工作,综合商户的企业实力、硬件设施、运营情况等内容进行评分,现阶段需要收集、统计参评商户相关数据信息。
请各商户收到《信息采集表》后,务必在6月11日前提供真实有效信息至管理单位,拒绝提供或未提供信息的商户计为“0”分商户。
相关二级单位对自辖商户进行满意度评分,并于6月13日17时前,将汇总好的《信息采集表》和《商户满意度评分表》2个文件打包发送至商贸中心邮箱smzxywb@mailoa.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商贸与食品安全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