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彬州市“丰智国际生态幼儿园”的声明

2021-05-14 09:24

 

近日,我校接到社会公众来信询问,由陕西省彬州市丰智幼儿园有限公司运营的“丰智国际生态幼儿园”及相关机构是否为我校所属机构、是否与我校存在合作关系。经查询,现声明如下:

一、我校从未设立或授权他人设立“丰智国际生态幼儿园”或与之相关的教育机构,亦从未与彬州市丰智幼儿园有限公司及与之相关的主体形成任何合作关系。

二、任何商业机构及个人不得未经我校授权擅自使用我校、我校相关院系和/或所属部门名义,或以其他能够引起公众混淆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前述行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清华大学法治与法务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