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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医药传承发展、罕见药开发、创新药“走出去”——

【媒体传真】代表委员为医药创新献策

来源:北京日报 3-8 武红利 牛伟坤 张蕾

“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被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建设健康中国,医药创新发展是关键。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立足百姓健康,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视罕见药开发、推动创新药“走出去”等方面为医药创新献策。

程京代表

鼓励开展中医药原创性科技攻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医学院讲席教授程京建议,鼓励和引导开展中医药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设立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同时,加强原创基础研究,用现代科学方法和手段解读中医药学原理,推进中医药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立项支持中医药科学化建设,加强数字医疗在中医药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示范,研制中药创新发展所需的关键设备,实现关键技术跨代际突破。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应用基础研究,产出一批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形成国家战略型科技力量。

程京认为,对于生命健康所涉及的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等,我国应加大研发投入,启动多学科交叉创新,掌握、控制核心技术,比如基于人工智能的中医诊断技术和基于合成本草及分子本草的新药研发等技术。“针对有临床重大需求的此类医药创新产品,应探索优先审评审批、附条件上市的创新审批制度改革实践,缩短科技创新到产业的落地时差。”

马一德代表

推动我国创新药“走出去”

“我国创新药产业已初具规模并保持着快速发展势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借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实施的契机,推动药品监管国际合作与互认,让我国创新药走出国门。在马一德看来,价格合适且疗效理想的中国创新药,质量上已具备走向国际市场的实力。

他建议,以RCEP国家为试点,推动与重点区域的药品监管合作互认,将创新药纳入协定谈判内容和合作框架,增加国家药监局出具的药品出口销售证明(CPP)的影响力,让中国的CPP成为药品国际化的“入场券”。以疾病负担较重的恶性肿瘤药为试点,与RCEP国家有关专家定期开展监管协调和沟通交流,以期建立RCEP区域药品监管协调机制,实现持有中国药品注册证产品在RCEP国家被优先接收和加速审查。

肖苒委员

让源头创新药获应有“创新回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研究中心主任肖苒认为,我国医药工业近年来保持较快增长,但源头创新药品仍是短板。建议加大政策引导,让源头创新药品获得应有的“创新回报”,促进医药产业源头创新。

“创新医药产业具有周期长、投入和风险高的特征,而我国生物医药企业尚未形成高回报格局。”她建议,以制度引导促进源头创新,综合评估创新药的医疗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建立差异化、精细化药物定价管理机制,突出创新药的临床价值及商业价值,鼓励企业开发更高质量的创新产品。

“还应鼓励产学研医深度融合研发模式。”肖苒建议,以国家需求为导向,以临床需求为目标,尽快完善产学研医结合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和大型制药企业设立源头创新研究中心和基地,将创新链和产学研医链条连接在一起,做好前沿研究,把学术研究成果更快、更好地转化成对人民健康有用的产品。

孙洁委员

重视罕见病治疗药物研发和使用

“目前,全世界已知的罕见病有6000多种,但只有5%-10%有治疗方法。罕见病无药可用的矛盾十分突出。”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建议,重视罕见病治疗药物研发和使用,通过政策引导提高企业研发生产罕见病用药的积极性。

孙洁说,罕见病药物研发存在患者招募难、开发风险大、市场规模小等一系列困难,导致企业研发生产罕见病用药积极性不高。对此,她建议,稳定企业市场预期,免收企业罕见病药物销售收入的所得税,降低企业研发成本。还可考虑适当减少罕见病临床试验受试者数量,鼓励罕见病药物临床申请,实行加快审评、优先审评、附条件批准上市。

编辑:李华山

2023年03月09日 08: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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