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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院召开研究生导师指导经验交流会

清华新闻网3月23日电 3月18日,秉承“传帮带”优良传统,教研院教学办与分工会联合组织召开研究生导师指导经验交流会。清华大学第12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教育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史静寰教授应邀与教研院青年教师一同分享、探讨导师指导经验。

史静寰做分享

史静寰从“导师之责”“导师之爱”“导师之选”“导师之专”“导师之戒”“导师之悟”等方面系统阐述了她的研究生指导理念。

她认为,“导师之责”描述了导师基本的职业态度。导师对自身职业内涵要有准确的认识和把握,守护工作理想,保持热情。导师要始终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对教学工作、学生负责,尤其在学生成长的关键时刻,要尽量指导和帮助学生,帮助学生树立学业自信。“导师之爱”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导师与学生的交流不只局限于知识和能力,同时也要充满感情。导师要将关爱学生的观念和意识贯穿整个教学,于潜移默化中塑造良好的师生关系。另一方面,“导师之爱”是超越自然感情的博爱。导师对待学生应一视同仁,体现出教育公平。

“导师之选”指在招生工作中如何选择学生。通常导师会选择研究方向一致、契合度高的学生,师生契合确实能够最大程度地发展学生专长,提高学生求学过程中的获得感。但史静寰认为,除了专业判断,导师还应该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对所选学生的提升作用,要更加看重教育给学生带来的绝无仅有的改变人生的机会。在培养环节,导师指导研究生选题则需要突破“导师之专”,正视、包容学生选择与导师不同的研究方向。当面对研究能力高、勇于挑战自己的学生,导师应信任学生独立学习和研究的能力,不要因为担心自己无法指导而限制学生选题,清华乃至更广泛的学术共同体都会支持学生的研究。导师要以学生的长远发展为出发点,帮助学生形成独立探索意识,开拓研究视野,挖掘潜力,致力将学生培养成为青年学者。而对于更喜欢依赖导师指导的学生,则要给他充分的指导和支持。

导师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应谨记“导师之戒”。一戒导师以自己之需、自己所处的位置来评判和要求学生。导师不能让学生承担老师应承担的责任和压力,也不要过深介入学生的私人领域。二戒导师把学生当成情绪上的垃圾桶。导师不能对学生发泄个人的不良情绪,不应在学生面前议论是非。“君子之交淡如水”体现了“导师之悟”。导师要认识到学生是有判断力、有尊严的,相处时要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引导学生平衡学业与事业发展。从新生代学生的特点出发,构建新时代师生关系,指导学生建立良好的为人处世观。

交流会现场

会上,史静寰还分享了自己的求学经历、与导师的师生关系和作为导师的职业发展历程。与会青年教师纷纷提出自己在指导学生中产生的困惑,与史静寰教授一同探讨,受益良多。

供稿:教研院

编辑:袭润昊 陈晓艳

审核:曲田

2021年03月23日 1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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