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嘉宾
刘奋荣,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清华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逻辑学联合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哲学逻辑、中国逻辑史、人工智能逻辑研究,是动态偏好逻辑的创始人之一。
司马亭(Martin Sokhof),《走向意义:形式语义学与维特根斯坦》(清华大学出版社2022年5月版)作者,清华大学金岳霖逻辑学教授、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曾任欧洲研究基金委副主席、荷兰皇家科学院与荷兰科学基金委“中国委员会”主席。研究领域包括哲学语义学、维特根斯坦哲学等。
为什么形式语义学和维特根斯坦学派思考语言的方式引人入胜?司马亭教授这样解释:一个依附于日常世界,另一个则为它的枷锁而斗争,并超越它。许多人从中选择了自己的立场。形式语义学、蒙塔古风格的成功能证明维特根斯坦是错的吗?一旦我们承认维特根斯坦某些观察的敏锐性,就要承诺拒绝形式语义学吗?司马亭说,从这里获得的真正洞见与语义学的本质有关,而与其内容或形式无关。
缤纷5月,思想盛开。应本版编辑之邀,刘奋荣教授与司马亭教授就如何理解“走向意义”、形式语义学的哲学假设、分布式语义学与大语言模型(LLMs)的关系、用维特根斯坦伦理学思想解释人工智能伦理等问题展开了对话。
语义学家愈加重视定量数据
刘奋荣:如何理解“走向意义”中的 “意义”?它与我们日常交流中所理解的意义有何区别?怎样理解“走向”?
司马亭:“走向意义”旨在表明,这里的“意义”包括意义在我们生活中发挥作用的所有不同方式。从我们在科学(如逻辑学和数学)中使用的严格、定义明确的意义,到日常生活中的意义。意义在我们的交流中处于核心地位,同时依附于我们所做的事以及为什么做和怎么做,这使得意义复杂且包罗万象。它将我们谈论的事物和情境联系起来,反映了我们对世界、对他人、对自己的态度,而这些态度由历史、成长的地域和年代、所处的社会和文化背景所决定。对于任何理论来说,这些都是难以刻画的,“走向”正是此意。形式语义学是理解意义这一复杂现象的一种方式,因为它抓住了意义是什么和做什么的重要部分;而维特根斯坦的方法是理解意义复杂性的另一种方式。形式语义学侧重于自然语言意义的指称和信息,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则更多涉及自然语言意义成为我们日常行为一部分的各种方式。此外,在理解自然语言的文化和历史等方面,我们还需要其他方法。
刘奋荣:自蒙塔古以来,形式语义学得到了长足发展。您是动态语义学的提出者之一,动态语义学如何理解语言的意义呢?
司马亭:动态语义学最基本的想法是:一个句子的意义并未被其真值条件所规定。相反,语言是用来交流信息的,一个句子的意义可以更好地由它在合作对话中带来的信息变化来表征。因此,一个句子的意义是一个动态的实体:它是将听众的信息状态改变为不同信息状态的东西。这不仅是一个更直观的意义概念、一个更接近于语言实际使用方式的概念,它还扩展了我们在蒙塔古语法和类似模型中发现的经典的、真值条件的方法,大大拓宽了形式语义学的经验范围。比如,在对话或文本中,带不定冠词的术语能够进一步决定代词的解释。假设我以如下方式讲故事:“我正坐在一家酒吧里。突然,一个男人来了。他穿着蓝色的麂皮鞋。”我们很自然地理解“他”是指那个进来的男人,而且这个指称可以在以后再次被提及。有人可以问:“他是不是带着一把吉他?”这是因为第一句话已经改变了言语参与者的信息状态:现在每个人都知道进入酒吧的那个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但它说明了动态语义学确实使意义的概念更丰富自然,它表明动态的意义概念扩展了经典蒙塔古理论的描述范围,而使用动态的意义概念更符合自然语言的主要功能之一,即信息交流。
刘奋荣:过去20年,您一直在重新思考形式语义学的哲学基础和哲学假设,我很好奇这样的转变是如何发生的?
司马亭:我职业生涯的最初20余年主要研究形式语义学。具体来说,研究关于“问题”的语义学、动态语义学和其他与自然语言语义学相关的课题。同时,我的教学主要集中在语言哲学方向,讲授过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哲学研究》,还有戴维森关于激进解释的理论,进而扩展到其他哲学传统的解释方法,如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提出的解释学方法、批判理论和法国后结构主义。我甚至和同事刘敢儿一起教授过关于中国语言哲学的课程。这种与不同传统的接触,激发了我对形式语义学更多哲学层面的思考和兴趣。通过研究教科书和其他形式语义学,我发现这种哲学的思想渊源确实存在,尽管并不总是被明确提到。我还意识到,这些哲学思想甚至可以追溯到早期分析哲学家的思想,比如弗雷格和罗素,甚至早期的维特根斯坦。这也促使我进一步思考:形式语义学到底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当用逻辑的形式工具来描述自然语言的意义时,我们在做什么?
刘奋荣:让我们继续探讨关于形式语义学的哲学假设。据我所知,您的主要论点是:形式语义学不是一门经验性的学科。
司马亭:是,也不是。形式语义学处理的现象是经验性的——具体语言表达式的意义,旨在使用逻辑学和数学工具描述和解释语义的意义。我对它的疑虑更多是方法论性质上的。其中一个问题与生成语言学的影响有关,即语言学关注的是语言能力的描述,而不是表现。换句话说,不是语言的实际使用情况。在生成语言学的各个发展阶段,能力—表现的区分一直是生成语言学的关键部分。直到最近,大多数从事形式语义学研究的语言学家都是在这一传统中接受训练的。在我看来,能力以及一些相关概念是否成立很成问题。当然,每一门经验科学都会从它所研究的现象的某些特征中抽象出来。例如,力学研究无摩擦平面上运动物体之间的运动和相互作用。这种抽象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被抽象掉的东西仍然是理论的一部分。但“能力”不是对实际使用者语言能力的抽象,而是一种“理想化”(idealization)。在这个过程中,被研究的东西本质被改变了,而且被改变成没有明确经验对应物的东西。
另一个问题是关于直觉的作用。形式语义学和生成语言学一样几乎完全依赖于直觉:它利用语义学家对表达式意义各个方面的直觉,如真假条件、连带关系、矛盾关系、同义词和歧义,来给出他们的理论。问题是,它混淆了我们想要描述/解释的东西和我们的描述/解释所拥有的证据之间的区别。这表明,语义学应该被放在一个以数据为导向的基础上。在过去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我们已经看到这是正在发生的事情。语义学家越来越多地使用关于语言实际使用的定量数据(来自语料库的数据、实验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对直觉的依赖正在逐渐消失:实际的语言使用者和实际的语言使用才是最重要的。
大语言模型建构语言学新研究范式
刘奋荣:谈到实证科学,您一定关注过目前人工智能的新近发展,尤其是大语言模型。您如何评价依靠统计学和大数据来理解语言的意义这一路径?当然,分布式语义学在过去已经被提出,它和大语言模型之间的具体联系是什么?
司马亭:这不是我的专业领域,所以我只能对这些重要问题给出一些评论。分布式语义学主要根据一个表达式在其他表达式的语境中出现的概率来确定词汇表达式的意义。这实际上是一种意义的概念,它与传统结构主义的意义观(比如由德-索绪尔所捍卫的)有着有趣联系。这也是一个与形式语义学截然不同的概念,后者侧重于意义的指称和真值条件。为建立一个有效结合分布式语义学和形式语义学的新的理论框架,已经有相当多的研究。组合性可能是这些讨论中的核心问题,即复杂表达的意义是由其各部分的意义决定的。组合性是形式语义学的内在原则,在观念层面上,它很难与分布语义学结合起来。我认为这种理论研究对于为语言学(包括形式语义学)发展一个适当、基于数据、经验性的研究范式绝对关键。
大语言模型目前被开发并应用于ChatGPT等人工智能中。大语言模型是人类技术与智慧的奇迹,但在我看来,它们显然不是任何合理意义上的语言学理论。这些模型使我们能够建立产生语言的应用程序,其形式包括文本、对问题的回答等,但大语言模型本身不是语言学理论。语言学家感兴趣的问题都不是大语言模型所能回答的。比如,某种特定语言的形态句法结构如何随时间发展?语言交流如何产生所谓“洋泾浜语”(Pidgin)和“克里奥尔语”(Creole)这样的混合语?嵌入结构是否有上限?如果有,是由什么决定的?斯拉夫语的时态逻辑特征是什么?这些都不是大语言模型所能回答的问题。事实上,在大语言模型背景下提出这些问题似乎没有太大意义。我认为真正需要的是,利用语言学和形式语义学过去几十年中发展起来的理论来理解大语言模型。
哲学首先是实用的
刘奋荣:让我们回到维特根斯坦。您对维特根斯坦研究的独特之处是什么?
司马亭:在我研究维特根斯坦的工作中,一条线索是广义的伦理学。在《世界与生命为一》(World and Life as One)一书中,我对早期维特根斯坦的伦理学观点进行了详细分析。我认为,需要从维特根斯坦旨在保护伦理学不受传统话语哲学分析侵扰的角度来理解《逻辑哲学论》。只有从这个角度出发,《逻辑哲学论》所提供的语言和本体论分析才能被正确理解。尽管现在人们对维特根斯坦关于伦理学的观点有了更多兴趣,但由这些观点决定的对《逻辑哲学论》的正确解读是什么,依然没有得到共识。
我也将这一观点应用于正在进行的关于维特根斯坦作品所谓“绝对”阅读的辩论。要理解维特根斯坦追求什么,无论从数学基础还是意义和语言游戏,抑或情感和情绪等心理概念来看,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其观点中的人性因素。维特根斯坦对抽象的形而上学思想或概念不感兴趣,对他来说,人才是核心。这一点将维特根斯坦与西方哲学传统中的大部分哲学家区别开来。一般来说,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和风格及其影响远远超出分析传统。分析传统长期以来一直声称维特根斯坦是“我们中的一员”。法国哲学家如华笃、布赫迪厄和布弗莱斯均表达了他们与维特根斯坦思想的亲缘关系。在德国哲学界,他对威尔默等思想家产生重要影响,而在盎格鲁—撒克逊哲学界,其思想也是罗蒂深刻的灵感来源。
维特根斯坦也受到来自不同方向的影响,弗雷格、罗素、叔本华、哈曼、魏宁格、克劳斯、毛特纳等人,均在其作品中留下过痕迹。对他们来说,人的层面是最关键的:哲学不是抽象知识的来源,而首先是实用的,是能指导我们日常生活的东西。
“旅行概念”将“新人类”带入道德社区
刘奋荣:许多新兴交叉学科面临哲学和伦理上的挑战。我们经常看到“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可解释的人工智能”这样的新表述。维特根斯坦的伦理学思想能否帮助我们思考其中一些问题?如果可以,以何种方式?
司马亭:从目前人工智能领域的快速发展来看,基于大语言模型的系统已经变得如此强大:它们不仅表现出与人类相当甚至超越人类智力的能力,而且在一些人眼中,还表现出自我意识以及真正的情感和情绪。事实上,这些系统已经变得如此“像人”,有人认为,它们有权获得与人类相同的权利和保护。
这是一个迷人的发展!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尤其是自主系统,存在非常重要的伦理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我们”有关,而不是与“系统”有关。我们作为开发者和使用者,需要意识到系统的道德影响,需要承担责任。这些问题需要系统的开发者和使用者有道德意识并遵守适当的法律框架。在这方面,人工智能系统与其他复杂技术并无不同。更有趣的问题是,我们是否会将人工智能系统本身视为受道德判断的主体,如果是,何时能做到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在这里,我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观点是富有成效的,原因有二。首先,它将道德关注与人类联系起来。道德价值是人类的价值,道德判断是人类对人类作出的判断,这似乎从一开始就排除了人工智能系统。但有趣的是,维特根斯坦思想中的第二条线索表明,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它涉及这样一个事实:许多概念在不同语境中往往以微妙的方式发挥作用。比如,我们现在对微积分的理解可能比17世纪的科学家更深刻。这表明,这里处理的是我所说的“旅行概念”——一个可能因人而异的概念、一个历史性的发展概念、一个在不同应用中以不同方式运作的概念。问题是,如果我们将“理解”“责任”等概念应用于人工智能系统时,能否以同样适用于人类的方式让他们具有道德评判能力。可以看到,如果人的概念发生了变化,情况确实可能是这样的。这是否会发生很难预测。但可以想象,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就与以人类方式行事的人工智能系统一起成长,他们可能在某些时候认为它们与我们这些有血有肉的存在一样是人类,这些“新人类”被带入道德社区似乎是合理的。
编辑:李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