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将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3-13 任敏
今天(3月13日)清华大学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及早提出分流建议。今后,学位论文公开评阅人名单以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决议书都将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清华研究生院计划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院系年终考核。
意见指出,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勇于挑战前沿性、跨学科的研究课题,力争取得原创性成果,并努力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
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指导教师(小组)应在研究生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选题、研究攻关、成果总结、论文写作和发表等培养环节中加强全过程指导,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
各院系应充分发挥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年度进展报告等培养环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督促和质量把关作用,完善各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完善分流措施。
院系应充分发挥最终学术报告环节在提高博士生创新成果水平、保障学位论文质量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最终学术报告组织形式,健全考核评价办法。最终学术报告评价结果可作为确定学位论文同行评审和答辩组织方式的重要参考。
意见还鼓励建立健全自主开展学位论文同行评价工作机制;在满足学校对学位论文评阅人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培养过程各环节评价情况自主确定同行评审方式,包括隐名评审和公开评审。学位论文公开评阅人名单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
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全面考查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研究能力、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并在答辩决议书中给出客观公正评价。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决议书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
清华研究生院加强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后评估工作,加大抽查力度,将评估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和院系年终考核。
编辑:李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