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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工智能+”行动为引领 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

来源:新华网 9-29 张晔 何宇澈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优势与战略需求,系统谋划了智能经济与智能社会协同发展的蓝图。从明确“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到锚定2035年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的目标,再到强调“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的价值导向,《意见》不仅为技术创新指明了方向,更将人工智能发展与人民福祉、社会进步紧密结合。当前,我国正通过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建设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推动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等实践探索,为智能社会建设积累经验、夯实基础。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需从时代价值、关键关系、实践路径等维度系统把握,推动人工智能真正成为服务人民、赋能社会的重要力量。

一、深刻领会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的时代价值

智能社会的内核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技术变革与社会进步,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既是《意见》对人工智能发展方向的根本定位,也是顺应科技革命浪潮、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从技术演进规律看,人工智能已从单一领域的工具应用,迈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的新阶段,其发展成效不仅取决于技术突破的速度,更取决于是否契合社会发展需求、是否增进人民福祉;从国家战略布局看,智能社会建设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只有坚守“温度”底色,才能避免技术异化,确保智能社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顺应时代发展大势,遵循科技创新规律

当今时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浪潮席卷全球,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运行模式。《意见》提出建设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正是对这一时代发展大势的精准把握,是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潮流的必然选择。通过强化前瞻谋划、系统布局,为智能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通过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培育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通过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智能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实现产业化发展。只有尊重和遵循科技创新规律,才能在智能社会建设中把握主动,实现技术的持续创新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回应美好生活向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关键民生领域持续发力,取得了显著成就。如今,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提供了新的契机。建设有温度的智能社会,就是要引导人工智能技术朝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方向发展,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重点领域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让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红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精准把握推进智能社会建设的关键关系

智能社会建设是一项涉及技术、经济、社会、治理等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意见》明确的“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新形态,本质上要求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安全、创新与规范的辩证关系。我国人工智能发展既面临技术突破的机遇,也面临数字鸿沟、技术伦理等挑战,只有精准把握关键关系,才能避免发展偏差,确保智能社会建设蹄疾步稳。

(一)平衡追求性能与人文关怀

当前,人工智能正从单纯的工具辅助向智能协作和人机协同的方向快速演进,在提升效率、优化流程、便捷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必须警惕过度依赖人工智能技术所带来服务机械化、缺乏人文关怀等问题。人工智能能力提升的最终目的是更好地满足人的需求,提升人的尊严和幸福感。因此,在追求技术性能提升的同时,必须确保其具备灵活性、包容性和人性化。要大力推进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适老化”改造,使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的人群都能平等、便捷地享受人工智能带来的便利,让人工智能的发展“有温度”、充满 “人情味”,真正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力量。

(二)统一推动发展与安全有序

在积极拥抱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大力推动其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必须坚守安全底线,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人工智能的应用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为前提。例如,在医疗领域,要确保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因误诊给患者带来伤害;在金融领域,要加强对人工智能算法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同时,要积极回应智能时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就业影响、教育公平、精神文明建设等,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始终与社会进步相协调、服务于人民福祉。

(三)协调总体布局与预留空间

推进智能社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要准确把握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和现实问题为导向,着力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场景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构建“人工智能+”行动的先发优势。但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未知性,因此,在进行总体布局时,要适当预留空间,建立容错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人工智能发展路径和应用模式,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智能社会建设稳步前行。

三、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的实践路径

《意见》围绕“人工智能+”明确了多个重点行动领域,涵盖产业、民生、治理等多个维度,同时强调“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为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提供了具体抓手。

(一)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中国道路

早在2019年,针对人工智能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巨大影响,来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就率先发起了“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社会治理的中国道路”的倡议,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积极响应。“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工作”被列入多项中央文件和国家规划。相关部委在全国设立92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18个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积极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截至目前,我国已在城市治理、乡村振兴、民生服务等大量应用场景中,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追踪人工智能应用的社会影响,更新治理工具和手段,着力为智能社会转型过程中涉及群众心理、生产生活、社会演变、治国理政的跨域性、系统性问题提供有效治理方案。这既是在实践中促进“智能向善”的重要探索,也是破解智能社会建设“未知大于已知”难题的关键举措。站在新的起点,要进一步深化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工作成果,为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提供更加丰富的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有温度的智能社会的“中国样板”。

(二)推进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夯实人文价值基础

标准既是规范技术应用、防范风险的“安全阀”,也是保障技术普惠、彰显人文关怀的“度量衡”,只有建立健全覆盖人工智能技术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才能确保智能社会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此次《意见》中多次提及“标准”,在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的过程中,我国也在持续推进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标准化建设。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推动制定智能社会治理相关标准”。2023年1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成立“全国智能技术社会应用与评估基础标准化工作组”2025年,我国出台《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指引(2025版)》,确立了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三项原则:一是增进福祉,注重和谐;二是以人为本,保障权益;三是包容创新,持续优化。三项原则充分彰显了人文价值导向,为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

(三)建设智能社会自主知识体系,提升我国在智能时代的影响力

工业社会范式下的传统知识体系已难以解释智能社会的复杂现象,亟需立足我国“技术+场景+治理”的独特优势,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服务全球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自主知识体系,为智能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建设智能社会自主知识体系,要着重把握三个关键方向:一是立足实践创新理论框架。以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契机,聚焦人工智能在产业升级、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实践,提炼智能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突破传统学科边界,推动“智能社会治理”“智能社会科学”等交叉学科发展。二是创新方法驾驭技术变革。将人工智能的数据处理能力与人文精神深度融合,既要发挥智能技术在海量数据分析、规律预测等方面的优势,更要坚守人的主体性,准确识别智能技术的虚假创新,及时规避算法偏见,确保知识体系始终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三是深化协作提升全球影响力。一方面加强本土理论积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将“天人合一”“和而不同”等理念融入智能社会知识体系;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国际对话,围绕智能治理、数字安全等全球性议题,分享中国实践经验,推动自主知识体系与国际话语体系的互鉴融合,为解决全球智能社会难题提供中国方案。

编辑:李华山

2025年09月30日 08: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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