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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做客清华时代论坛畅谈法治改革展望中国未来

        清华新闻网11月28日电(学生记者 余孙俐 阮神裕)11月22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授受清华大学时代论坛和法学院团委的联合邀请,在西阶报告厅做了题为“法治改革与中国未来”的专题讲座。

        讲座开始,王振民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背景出发,回溯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一起探索民族复兴之路的历史进程。他认为,从1982年宪法提出“四个现代化”目标到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和文件提出“富强民主”的目标,再到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以及十八大后提出的“中国梦”,这些演变都不断赋予了未来中国新的涵义,彰显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国家未来的求索与思量。

图为王振民做客时代论坛。

        王振民特别指出,过去片面强调效率,社会的公平被长期忽视,而十八届三中全会正是回应了人民追求公平正义的呼声,在“四个现代化”之外又提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了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体现了从过去单纯追求“富”,向追求人民的“福”和国家的“强”的转变,是从“物质”到“制度”和“精神”的转变,是对国家发展目标的更为准确的描述。在谈到未来中国的理想如何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如何践行时,王振民教授认为,“法治中国建设是成是败,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的未来”。

        在王振民看来,法治的建设既需要立足本土,尊重国情,也应该对域外的法治经验进行批判性的学习与借鉴。王振民认为,无论是英国君主制下的法治传统,美国的1787年建立的宪法体系,还是法国拿破仑时代制定的《民法典》,都表明“法治”与“民主”应该是两个概念。民主应当是法治基础之上的民主,有序的民主,法治建设应当先于民主之前。世界大国、强国的崛起无不以法治为基础,先建立良好的法律制度,为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铺设好法律轨道。这对于中国法治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图为论坛现场。

        当讲座再次聚焦到中国的法治改革历程时,王振民指出了一条国人对法律功能认识的变化脉络:从刑法到民商法,从企业法治到政府法治,再到法治社会、法治中国建设。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法治改革的精神,王振民教授分析道:“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在执政理念中把法治独立出来,单独一章,第九部分专门谈法治。关于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要逐步完善和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提到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除了这一章专门谈法律之外,第十部分关于权力运行和监督以及很多章节,也跟法治有密切关系。”他认为,《决定》很好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即党治、法治、民治的统一”。

        在演讲结束后,王振民对同学们提出的中国宪法实施和司法独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他认为,中国共产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执政的,所以这种依宪执政是社会主义的,而且必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中国特色的。对于宪法实施问题,王振民教授表示期待三中全会以后能够建立宪法监督的机构,以确保落实宪法监督程序。

        在全场讲座结尾,王振民语重心长地勉励所有法律专业与非法律专业的学子道:“要建设法治中国,需要的是决心,不仅仅是领导人的决心,还有我们每一个人的决心。每一个同学都要努力,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责任,特别是清华大学的学生——责任更大。”

   供稿:校学生会  编辑:范 丽 

2013年11月28日 1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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