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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发布国际海底地理实体名称
2015-10-10 14:10:30     任欢欢 [     ]

    国家海洋局10月9日向社会公开了我国勘测命名的124个国际海底地理实体名称,其中太平洋101个、印度洋15个、大西洋8个。这是我国首次发布国际海底地理实体名称。

  海底地理实体是海底可测量并可划分界限的地貌单元,赋予其标准名称的行为称为海底命名,海底地名包括通名和专名两部分。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主任石青峰介绍,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底区域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根据国际有关规定,如果一个海底地理实体完全或超过50%的面积位于国家领海以外,则该国地名管理机构可向国际组织申报其名称,审议通过后录入国际海底地名辞典,成为全世界的标准地名。这项工作体现了国家科研调查实力,是当下各国扩展海洋权益的新形式。

  传统海洋大国均成立了专门的海底命名机构,开展有关工作。2014年发布的最新海底地名辞典中,有3862个地名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和使用。

  我国于2010年正式开展国际海底区域地理实体命名工作。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波表示,这次是国家海洋局在过去36个大洋航次调查成果资料基础上进行的系统性命名,并经国务院审核批准。命名过程中,除了按照有关国际规定保证上述地名有明确、正确的形态外,还具备了取自《诗经》和古代人名等体现中华传统文化的“专名”。

  截至目前,已有43个由我国命名的海底地名提案获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审议通过。该组织10月12日在巴西召开年会,国家海洋局将派人参会并提交20个地名提案。

 

    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是政府间国际水道组织下属机构,是当今海底地名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和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组织。

(摘自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