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主页 - 清华新闻 - 专题推荐 - 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 正文

【标识性概念原创性理论巡礼】“刑法实质解释论 ”:重构刑法解释的基本立场与裁判逻辑

编者按:在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之际,总书记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征程上,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努力开创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关于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关键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深刻指出:“构建以各学科标识性概念、原创性理论为主干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值此重要节点,我们推出一批近年来清华文科涌现出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理论成果,以飨读者。


张明楷

在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是我国刑事司法进步的应然之举。我国刑法学界既要以开放自信的态度积极借鉴域外经验,又要深入挖掘、合理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结晶,根据中国刑事司法实践现状形成周延的理论成果。

“刑法实质解释论”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于1997年刑法全面修订后率先提出,并经后续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理论内涵,逐渐成熟定型。该理论的核心观点:对犯罪成立条件的解释必须以法条目的为指导,而不能停留在法条的字面含义上;对构成要件的解释,必须使行为的不法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对责任要素的解释,必须使行为的有责性达到值得以刑罚予以谴责的程度,从而将外表上符合犯罪成立条件、实质上不具有可罚性的行为排除于犯罪之外。

申言之,“刑法实质解释论”重构了刑法解释的基本立场与裁判逻辑,成为推动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发展的标识性成果之一,深刻影响刑事法治实践与学术研究,丰富了我国刑法学研究体系,促使罪刑法定原则嵌入我国刑事司法的“灵魂”,获得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好评。

理论缘起

积极回应时代之问,审慎推动司法转型

1997年刑法全面修订后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事司法自此迈入全新纪元。但是“刑法的生命力在于解释”,面对社会发展不断提出的新问题,我国刑法条文需要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通过实质解释来调整罪名适用路径,通过“刑法实质解释论”来贯彻法益保护与自由保障之目标,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在司法实践中,一部分行为看似符合条文字面表述,却无实质法益侵害、不具有刑罚可罚性,而另一部分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处于条文核心含义之外,这种机械司法趋势容易放纵犯罪或导致不当入罪,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难以兼顾。

“刑法实质解释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该理论立足中国刑事司法实践,融合德日刑法理论精髓,旨在跳出文字桎梏,回归刑法保护法益、保障人权的根本目的,让刑法解释既严守规则边界,又契合公平正义,实现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统一。

学术影响

成果丰硕影响深远,理论贡献广受认可

“刑法实质解释论”自提出以来,理论体系不断完善,已成为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里程碑式成果之一。代表作《法益初论》将实质法益观作为刑法解释的价值根基,成为“刑法实质解释论”的奠基之作,增订版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代表作《刑法的基本立场》进一步明确“刑法实质解释论”的核心主张,厘清实质解释与形式解释的边界,理论成果对于推动司法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作品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修订版获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代表作《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将理论落地分则,为司法实务提供精准方法论,作品获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法益初论(增订版)》《刑法的基本立场》(修订版)

“刑法实质解释论”的理论贡献广受认可。根据中国知网的数据,刑法领域下载量排名前十的论文中,六篇是张明楷“刑法实质解释论”的相关文章。其中,《法益保护和比例原则》一文(《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获第八届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

“刑法实质解释论”的理论成果实现教材转化。1997年首次出版的《刑法学》教材以实质解释为主线贯穿犯罪论体系,被全国法学院校广泛采用,影响了数代法律学子。《刑法学》至今出版到第七版(2026年出版,篇幅近300万字),成为中国刑法学教材的典范。

《刑法学》(第七版)

“刑法实质解释论”实现服务司法实践。“刑法实质解释论”还深度融入司法实践,获司法实务部门的高度认可,被广泛应用于解决司法实践的疑难问题,体现了极强现实价值。《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都曾专题报道“刑法实质解释论”的相关研究成果。全国十佳公诉人、2025年度法治人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禹橦认为,“刑法实质解释论”展现出“对概念的解构与再造能力,充分展示其论证穿透纸背的洞察力”,为司法实践中处理疑难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说理路径。

张明楷围绕“刑法实质解释论”开展系列讲座

“刑法实质解释论”助力讲好中国刑法学故事。以“刑法实质解释论”为代表的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成果受到国际刑法学术界和实践界的广泛关注。在与德日等国刑法学者长期的学术交流过程中,张明楷积极宣介“刑法实质解释论”,搭建起中国刑法对外沟通交流的桥梁,在全球刑法学知识体系构建中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陈兴良评价道:“张明楷教授将刑法学界定为刑法解释学与刑法哲学的统一体,力图将刑法解释学与刑法哲学结合起来,尤其强调了刑法的解释方法……具有某种标志性的意义。”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评价道:“张明楷教授发出了自己独特的声音……‘没有刑法解释学就没有发达的刑法学’。”

“刑法实质解释论”作为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标识性成果和新时代中国刑法学的重要理论成果,绽放于世界刑法学林,为全球刑法解释理论贡献中国智慧,彰显了中国刑法学理论的解释力与适用性。

从理论提出到体系成熟,从学界争鸣到实务应用,“刑法实质解释论”推动中国刑法学从“照搬借鉴”转向自主建构,形成契合中国司法实践的解释立场与理论范式,正逐渐成为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柱,持续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学术动能。

编辑:刘芳芳

审核:吕婷 郭玲

2026年06月03日 13:50:09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最新动态

清华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清华大学新闻网编辑部维护,电子信箱: news@tsinghua.edu.cn
Copyright 2001-2020 news.tsinghua.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