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文化建设室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与文化建设相关的研究工作; 

2.具体编制、拟定、起草并组织实施文化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文化建设类校级制度; 

3.具体承担二级单位开展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任务。 

(二)综合协调室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并具体执行学校文化创意相关工作,推进校级层面文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承担学校形象建设标识系统协调推进工作; 

3.承担学校建筑物名称及其标识、道路和景观名称、校园雕塑的统筹管理相关工作。 

(三)文物保护室主要职责 

1.具体协调开展校内文物资源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 

2.具体起草并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类校级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3.具体组织开展校内文物资源建档、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