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发展规划处(英文名称:Office of Development and Planning)于2015年7月正式成立,为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学校规划工作,对外保留清华大学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英文名称:Office of Academic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牌子。下设事业规划办公室、学科规划办公室、校园规划办公室、综合事务办公室四个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协调学校规划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组织研究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先导规划及基本原则、基本建设规划,协调其他校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主责规划类校级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检查、评估二级单位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

(二)研究、协调拟定并推动落实学校办学资源总体配置方案。归口管理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统筹安排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引导专项资金、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协调拟定并推动落实校内外空间资源配置方案,受理并组织审查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请。

(三)归口负责二级单位机构设置和变更管理工作。主责教学研究机构年度总结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发展质量监测与评价,组织跟踪研判学科建设等专项建设成效、学校宏观发展态势趋势等,提出相关调控建议。

(五)承担战略发展委员会、事业发展规划委员会、机构编制领导小组、学科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