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来校工作前外事手续
主请外国专家来校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者,应按照如下程序办理有关外事手续:
1. 外专入境前
(1)专家邀请人:需要填写“清华大学海外来华人员登记表”,提交专家中文简历、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专家及家属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和外专局制定的合同(合同在国际处专家办领取),报国际处专家办。申请来校做博士后的外籍人员,还需要我校博管办提供博士后录取通知书;
(2)国际处专家办:填写“清华大学邀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报北京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及“外国专家确认件”;
(3)审批时间:北京市外事办的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办理来华签证手续:邀请单位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及“外国专家确认件”邮寄给受邀方,由对方在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办理工作签证。
2.
外专入境后
30天内,由邀请单位与国际处联系,申请办理专家证和居留证。
(1)工作时间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下
a)外专及家属共需准备照片(2寸近期免冠):外专3张,家属2张;
b)办理专家证
审批单位:北京市外事办公室涉外处。
审批时间:5个工作日。
需提交如下材料:外专本人2张2寸照片,家属照片1张,外专及家属护照及护照复印件,专家确认件复印件,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复印件,外专局合同原件及合同中文1、4页复印件,外专本人(家属不要求)在境外或境内投保的医疗及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即保险卡或保单复印件(有关规定见第七条)。
c)办理临时居留证
审批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入境管理处
审批时间:5-7天
需提交如下材料:专家及家属各1张2寸照片,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家及家属护照,签证居留证申请表(在国际处领取,并加盖国际处公章)。
(2)工作时间一年(包括一年)以上
a)外专及家属共需准备照片(2寸近期免冠):外专6张,家属5张;
b)体检:外专及家属各需2张2寸照片,持本人护照,空腹,到北京市卫生检疫所体检;
体检时间:每周一 — 周五上午8:00—10:00,
领取结果时间:4-7天
c)办理一年有效的专家证和居留证
· 办理一年有效的专家证,程序同2.(1)b;
· 办理一年有效的居留证:
审批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入境管理处,审批时间:5-7天,需提交如下材料:专家及家属各2张2寸照片,专家及家属体检证明,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家及家属护照,签证居留证申请表(在国际处领取,并加盖国际处公章)。
d)办理一 – 五年有效的专家证和居留证
· 办理1 – 5年有效的专家证:
申请原则:市外办原则上要求申请者有较高学术成就或有长期合作项目。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1. 我校“百人计划”引进的外籍人才;2. 已被我校人事处列入正式编制的长期在校外籍专家;3. 与我校有长期合作项目的外国公司外方代表;4. 与我校各院系合作成立研究中心或研究所的外方负责人。
审批单位:北京市外事办公室涉外处。
审批时间: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a)院系应提供:院系来访者在院系的工作情况介绍以及申请5年专家证和居留证的说明(可以同时申请相应期间的多次往返签证),外专本人2张2寸照片,家属照片1张,外专及家属护照及护照复印件,专家确认件复印件,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复印件,外专局合同原件及合同中文1、4页复印件,外专本人(家属不要求)在境外或境内投保的医疗及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即保险卡或报单复印件(有关规定见第七条)。另外,院系应提供我校与外方长期合作的有关文件,如:百人计划人才:应提供百人计划合同;人事处在编的长期外专:提供人事处在编说明;项目合作者,应提供项目合同;合作成立研究中心或研究所,应提供双边协议。b)国际处向市外办报文。
· 办理1 – 5年有效的居留证:
审批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入境管理处。
审批时间:5-7天
需提交如下材料:北京市外办批件,专家及家属各2张2寸照片,专家及家属体检证明,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家及家属护照,签证居留证申请表(在国际处领取,并加盖国际处公章)。
e)外专在入境前,在国外已经体检的,应持国外的体检结果到北京市卫生检疫所进行认可,如果其体检项目不符合检疫所要求,应重新体检。
3.聘请已在华任职的外国专家
各单位不得随意聘用在国内任职合同尚未期满的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聘请,必须事先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聘请专职外籍专家,具体手续如下:
(1)办理居留证迁出手续,外专如果在北京市以外的单位工作,到我校工作前,需要在原地办理迁出手续,审批单位:原居留证所属公安机关;
(2)办理专家证:审批单位:北京市外事办公室涉外处,审批时间:5个工作日,需提交如下材料:由院系填写“清华大学海外来华人员登记表”,国际处专家办向市外办报文,专家本人中文简历,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专家及家属2张2寸照片,专家及家属护照及护照复印件,原单位停止聘用证明,原单位推荐信,外专局合同原件及合同中文1、4页复印件,外专本人(家属不要求)在境外或境内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即保险卡或报单复印件(有关规定见第七条);
(3)办理居留证,审批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入境管理处,审批时间:5-7天,需提交如下材料:专家及家属各2张2寸照片(临时居留证仅需1张),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临时)居留证,专家及家属护照,签证居留证申请表(在国际处领取,并加盖国际处公章)。
4.
外国专家怎样办理自用物品入关手续
外国专家从国外运入自用物品时,应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办理入关手续,在免税范围内的物品可申请免税。具体手续:1)办理专家证明书:专家入境后,持本人护照及其复印件、专家证复印件、居留证复印件、专家确认件复印件以及我校公函到北京市外事办公室申请办理专家证明书;2)在货物清单及委托函上加盖清华大学公章;3)持上述材料去海关办理货物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