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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

1、申请类别与条件

凡愿意到清华大学学习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直接向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领取相应的《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学习申请表》,也可通过因特网从本网站上下载申请表。

申请类别

申请条件

汉语要求

申请时间

入学考试

大学本科生

高中毕业

HSK 6级

4月1日-20日/每年

需要

硕士研究生

具有学士学位

HSK 6级

12月1日-20日/每年

通常需要

博士研究生

具有硕士学位

普通进修生

大学二年级以上

HSK 6级

2月入学者应于上年12月15日前申请

9月入学者应于6月15日前申请

不需要

高级进修生

硕士学位以上

汉语进修生

高中毕业以上

不需要

对部分英语授课项目的研究生、进修生可降低汉语要求或免HSK成绩,但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

  (申请2007年研究生中文项目请点击此处申请2007年研究生英文项目请点击此处)

2、申请者应有的汉语水平

除以下情况外,学生一般应在入学前通过HSK(汉语水平考试)6级。

汉语生不需要HSK成绩,入学后进行汉语水平测试,根据程度分班学习。

英语授课专业可以免HSK成绩。部分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进修生经申请并获准后可以降低汉语水平的要求或免HSK成绩,但一般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

3、申请者应提供的材料

  • 本科生

《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学习申请表》
最后学历证书和成绩单
HSK6级证书和成绩单
申请者的护照复印件 (附有照片的一页)
  • 研究生、进修生

《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学习申请表》/《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进修学习申请表》
最后学历证书和成绩单
HSK 6级证书和成绩单(经申请获准者,降低或可免)
申请者的护照复印件 (附有照片的一页)
申请攻读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者需提供二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的推荐信
报考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和进修生者需提供本人专业设计作品照片6张
报考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者还需提供本人代表性专业论文两篇
MBA,IMBA报名 (点击链接查询)

 

  • 语言生

《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汉语学习申请表》
最后学历证书和成绩单
申请者的护照复印件 (附有照片的一页)

注:所提供的各类证明若非中、英文者,需有经公证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4、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

申请人须向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有关部门、机构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月~4月。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 http://www.csc.edu.cn)

 

二、入学考试与录取

1、本科生:经学校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申请材料合格后,须参加清华大学举行的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

理、工、管理学科:

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笔试

(报考建筑学者加试素描)

文、法 学 科:

基础汉语、英语笔试、汉语写作和听力

(报考英语专业加试英语口语)

美术学科

素描、速写、色彩

考试时间:5月中旬,具体日期见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参加由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馆主持的考试。

2、研究生: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会同相关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者需参加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对优秀的申请者,经相关院系和研究生院同意可免初试(笔试),最后由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录取。

考试时间:一般每年4月上旬。

考试科目:由研究生院公布(见当年的外籍留学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详细情况可查阅http://www.tsinghua.edu.cn/chn/zsxx/index.htm

3、进修生:由学校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相关专业教授审查申请材料,合格者即可录取。

4、汉语生:由学校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材料,合格者即可录取。

以上各类学生,被录取者将发给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

 

三、入学与报到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入学。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血液化验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并持以上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入学者应持学习签证入境,持(X)签证入境者,必须在入境后30天内办好居留申请手续。

 

四、学习年限与证书

每学年分三个学期,秋季学期(9月初至下一学年1月中)、春季学期(2月中至6月底)、夏季学期(7~8月)。夏季学期主要安排实践环节。

本科生学制为4年(建筑学专业为5年)。完成规定教学环节、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发给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完成规定的学位课程或教学环节、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发给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完成规定的学位课程或教学环节、考核合格,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且学位论文论文答辩通过者,发给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进修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1个学期至2个学年。进修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进修证书,不授予学位。

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定。

对于成绩不合格者,将依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视不同情况,或发给结业证书,或提前退学。

 

五、汉语教学

清华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心在春季或秋季学期开设长期(18周)的基础汉语与实用汉语课程,根据学生的汉语水平,课程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不同层次,包括汉语口语、听力、语法和阅读写作。此外还可开设如汉字书法、古代汉语、戏剧电影欣赏、太极拳、 HSK应试等选修课。

此外,清华美术学院汉语培训中心(北京朝阳区)也提供对外汉语课程,详细情况可向该中心了解。电话:8610-65611350传真:8610-65611138

电子邮件:friendhere@sina.com.

、费用(以人民币计)

1、申请费

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费为每人600元;

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汉语进修生的申请费为每人400元。

申请费概不退还。

2、学费 、报名费:

单位:元/学年 

类  别 学费 / 学年
理工 经济管理

管理、

法律、新闻

其它文科 艺术学科 MBA IMBA
大学本科生 30,000 26,000 26,000 24,000 40,000    
硕士研究生 33,000 30,000 28,000 28,000 45,000 45,000 60,000
博士研究生 40,000 40,000 32,000 32,000 50,000    
普通进修生 30,000 26,000 25,000 25,000 40,000    
高级进修生 33,000 30,000 28,000 28,000 45,000    
汉语进修生 21,000

    注:全英语授课的研究生项目,费用可以超出以上标准

2、保险费: 来华学习一个学期及以上者应购买医疗保险,保险内容必须包含意外伤害及大病住院医疗。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为来华留学生提供包括团体平安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保险在内的综合保险,保险金额为每半年600元/人或每半年400元/人。 关于保险的具体介绍,请点击此处查询

3、住宿费:清华大学紫荆公寓可为留学生提供不同类型的住房,价格在每天40~75元/床位。

4、伙食费:学生可以使用电子餐卡在学生餐厅用餐,大体上每人每天花费20-30元。

5、其他: 学生可免费使用室外篮球、排球、足球场地。室内篮球、羽毛球场地、游泳馆及网球产地需付费使用。校内的图书馆和计算机实验室可提供付费的上网服务。自费留学生或交换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自理,学生可在清华校医院就诊,也可选择校外其他医院。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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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10-62784857(本科生、进修生), 8610-62788503(研究生), 8610-62784621(语言生)   传真:8610-6277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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