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公开招聘启事
清华大学是中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坐落于北京西北部风景秀丽的清华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行胜于言”的校风,“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以“爱国奉献、追求卓越”为核心的清华精神,以及“中西兼容、古今贯通、文理渗透、理工结合”的办学特色,对学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清华大学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多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完善的教学设施、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学术研究和技术创新,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今天的清华大学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学校将继承优良传统,发挥综合优势,加强基础建设,加快发展步伐,力争跻身于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学校决定自即日起公布2008年教师新增正、副高级职务岗位,面向校内外、海内外进行公开招聘,热忱欢迎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优秀人才申请应聘。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聘任工作。
一、 岗位要求及岗位数量
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本学科最高学位,身体健康,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符合清华大学工作岗位对学术水平的要求,具备优秀的教学、科研能力。正高级岗位应聘者应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副高级岗位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公开招聘的教师高级职务岗位的学科方向、数量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 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
校内应聘者按照学校《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将在9月发布)的要求提供材料。
校外应聘者可通过函件向我校提出应聘申请,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 清华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2.3-5篇代表性论著;
3. 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明、专业职务证明、论文检索证明及其它成果证明等;
4.海外应聘者应提供不少于3封专家推荐信。
三、应聘注意事项
1.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清华大学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不再进入应聘程序。
2. 所有应聘材料一般不予退还,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复印件。
3. 本次公布岗位为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清华大学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
应聘者可根据岗位需求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见《清华大学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公开招聘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相关问题也可咨询学校人事处。
4.聘任结果将于12月底正式公布。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清华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4
联 系 人:生云龙
田 静
联系电话:86-10-62784869
传 真:86-10-6277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