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

   1.入选者按教授职务聘任。

   2.经费资助:受聘者可根据设岗学科的现有条件和拟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从专项经费中申请科研启动费,总金额最高为200万元。

   3.岗位津贴:受聘人员除正常的工资、津贴和奖酬金外,另可享受"百名引进人才"重点岗位津贴,其金额与校聘主讲教授津贴相同,期限3年。

   4.住房条件:可按清华大学周转房有关管理办法租借三居室周转房一套。

   5.安家费:根据需要进行资助,最高可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