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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66 法学院

32

 

 

030100法学

 

 

 

01法理学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 202俄语或 203日语或 211德语或 212法语③617法理学④861专业基础课

科目861含比较法总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证据法学、经济法总论、环境资源法学、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方向选其一作答。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西方法律思想史

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宪法学或行政法学,选其一作答。

03刑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中国刑法学占80%;犯罪学、外国刑法学共占20%。

04民商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商法学或知识产权法学选其一作答

05诉讼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民事诉讼法学或刑事诉讼法学或行政诉讼法学,选其一作答。

06经济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经济法分论

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国际环境法学

08国际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国际经济法学

030180法律硕士

185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第一年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习,后两年回北京校本部学习。其中含推荐免试生不超过80人。复试时文科综合考试内容:政治、经济、历史、逻辑、语文、一般科技知识等综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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