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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级法律硕士签定培养协议通知
2008级法律硕士培养协议书计划于6月中旬由深圳研究生院发出(按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需要更改通信地址的同学,请于6月11日前发传真至深圳研究生院,传真中请注明姓名、新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并要求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计划于6月底发出,接收通知书地址与接收协议书地址不一致的,请传真说明,否则将按接收协议书的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传真:0755-26036881(24小时自动接收)
咨询电话:0755-26036113
深圳研究生院培养处招生办公室
负责老师:杨格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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