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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推荐免试接收函
各位考生:
请于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2日上午11:00,前来法学院108室领取推荐免试接收函。京外考生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不能来领取的将于10月12日下午用挂号信寄给考生本人。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0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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