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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推研接收校内、校外考生第二次申请

  法学院法律硕士因推研指标尚有余额,外校、本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2004级非法学专业本科生都可以再次申请。此次申请只需书面申请表和本校推荐资格证明信,无需网上报名。
  递交申请材料的时间:10月8日上午8:30-10月11日下午4:30,地点:明理楼108室
  欢迎同学们积极申请!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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