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是由清华大学于2000年12月7日批准成立的跨院系的学术研究机构,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环境系、水利系、热能系、核能技术研究院的相关研究人员共同组成,行政上依托清华法学院。中心设立的目的在于,综合利用清华大学在环境、资源、能源、管理、法律等领域的多学科优势,加强有关环境、自然资源、能源的法律和政策研究,以便更好地促进相关学科的发展,并为国家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事业服务。
在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以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为依托,以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为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平台,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聘的重点研究领域为:
1.环境法(含国际环境法);
2.自然资源法;
3.能源法;
4.转基因生物技术和纳米技术等高新技术的法律规制。
二、申请者学科背景要求:
1.环境资源法、经济法、行政法;
2.环境管理与政策;
3.能源管理与政策
三、申请
申请者须符合《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申请人员考核办法》的要求。
法学院一年招聘三次博士后,每年5月、10月、12月前接受申请材料,经初审后,5月、10月、12月中下旬安排面试,面试由法学院统一组织。申请阶段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履历;
(2)清华大学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清华大学博士后申请表)
(3)推荐信2封;(见附件:专家推荐信)
(4)研究计划;
(5)博士论文及其他代表论著3篇(册)。
材料受理:请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个人履历、清华大学博士后申请表还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每年4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为材料受理截止日期。
有关博士后申请详情,请登陆清华大学博士后网站:http://postdoctor.tsinghua.edu.cn
附件:《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申请人员考核办法》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
四、联系
有关博士后研究的选题事项,请联系:
王明远
电 话:62794974
传 真:62786153
E-mail:erelaw@tsinghua.edu.cn
有关博士后申请的程序事项,请联系:
于文晶
地 址:清华大学法学院人事办公室
邮 编:100084
电 话:(010)62773474
传 真:(010)62786153
E-mail: law39@mail.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