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院法学硕士,答辩前需满足如下论文发表要求: 一、已经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收到论文正式接收函 二、在校期间在学生刊物《明理学刊》上发表过论文 三、虽不符合一、二项要求,但指导教师认为学生论文达到了发表的水平,且字数达到5000字以上。 四、属于第一、二项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复印件;属于第三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论文稿。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0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