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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2007年1月 11通过
2007年9月开始执行)

一、适用学科

  法学(law),一级学科,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01

  本方案适用于以下二级学科和方向:

  • 法学理论
  • 法律史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刑法学
  • 民商法学
  • 知识产权法学
  • 经济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诉讼法学
  • 国际法学

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使学生能够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系统的法律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司法工作、行政工作、律师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能力。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学习年限为二---三年。总学分不少于23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16学分。

四、课程设置

(一)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 自然辩证法(文科类)

60610053

3学分

考试

  • 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

60640012

2学分

考试

(二)必修环节(2学分

(1)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69990021

1学分

考查

(2)学术活动

69990031

1学分

考查

(三)学科专业要求学分课程(≥16学分,按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选修)

  • 法学专业强化课

70660542

2学分

必修,考察

  • 专业外语

69990011

1学分

考试

  • 法理学

70660013

3学分

考试

  • 西方法哲学

70660233

3学分

考试

  • 法社会学导论

70660143

3学分

考试

  • 比较法总论

70660243

3学分

考试

  • 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

70660263

3学分

考试

  • 立法与司法理论

70660253

3学分

考查

  • 社会理论之法—从马克思到哈贝马斯

80660492

2学分

考查

  • 法哲学导论

80660522

2学分

考查

  • 比较司法程序

70660522

2学分

考试

  • 中国宪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80660983

3学分

考试

  • 比较宪法

80660913

3学分

考试

  • 违宪审查专题

80661173

3学分

考试

  • 中国行政法学

80660953

3学分

考试

  • 中国行政诉讼法学

70660343

3学分

考试

  • 外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70660353

3学分

考试

  • 行政法学前沿问题

80660392

2学分

考查

  • 行政诉讼法学前沿问题

80660622

2学分

考查

  • 刑法总论

70660133

3学分

考试

  • 刑法各论

70660193

3学分

考试

  • 欧陆与日本刑法

70660203

3学分

考试

  • 犯罪学与被害人学

70660213

3学分

考试

  • 刑法史

70660223

3学分

考试

  • 刑事法前沿问题

80660462

2学分

考查

  • 英美刑法

80660752

2学分

考查

  • 刑事政策学

80660472

2学分

考查

  • 民法总论专题研究

70660033

3学分

考试

  • 物权法专题研究

70660043

3学分

考试

  • 债权法专题研究

70660053

3学分

考试

  • 商法专题研究(1)

70660063

3学分

考试

  • 商法专题研究(2)

70660073

3学分

考试

  • 外国民法

80660173

3学分

考查

  • 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

70660153

3学分

考试

  • 刑事诉讼法学

80660113

3学分

考试

  • 证据法

70660423

3学分

考查

  • 经济法基础理论

70660283

3学分

考试

  • 市场管理法

70660293

3学分

考试

  • 宏观经济管理法

70660303

3学分

考试

  • 公司法研究

80660592

2学分

考查

  • 环境法专题研究 

80661133

3学分 

考试

  • 比较环境法专题研究

80661262

2学分

考试

  • 国际环境法专题研究

80661073

3学分

考试

  • 自然资源法专题研究

70660533

3学分

考试

  • 能源法专题研究

80661142

2学分

考试

  • 专利法专题研究

 

3学分

考试

  • 著作权法专题研究

 

3学分

考试

  • 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

 

3学分

考试

  •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英文)

80660133

3学分

考试

  • 网络世界知识产权法

80660922

2学分

考查

  • 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研究

 

2学分

考查

  • 知识产权实务

 

2学分

考查

  • 外国知识产权法专题

 

2学分

考查

  • 科技法讲座

80660602

2学分

考试

  • 国际法研究

70660113

3学分

考试

  • 国际私法研究

70660443

3学分

考试

  • 国际经济法研究

70660433

3学分

考试

  • 著名国际法案例分析

70660163

3学分

考查

  • 国际法前沿问题

80660562

2学分

考查

  • 海商法

70660183

3学分

考查

  注1:研究生中凡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的,须补修6门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具体科目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上述补修课程不另开课,研究生必须与本科生同堂听课,考试或考查方式与本科生相同。考核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

  注2:“学术活动(69990031)”的考核方式为:学生旁听我院举行的各类学术报告,均可利用IC卡刷卡系统予以记录。记录次数达到10次者,其“学术活动”成绩视为通过,达到20次者,成绩视为“优秀”。

  注3:“专业外语(69990011)”考核方式为:凡选修我院开设的英文方式授课的专业课程(包括外教在我院开设课程和我院教师用英语授课的专业课程)总学分数达到或超过1,“专业外语(69990011)”记通过。

 

五、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
  1.开题应在每年的5月底之前完成。从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不得少于1年时间。
   2.开题报告的内容包含与所选题目有关的文献综述、选题的意义、完成论文的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论文的基本内容、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等(不得少于8000字),并应附有该选题的资料索引。

(二)中期检查

  在开题之后半年,应由本学科的导师组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论文写作进度与基本内容。

(三)论文要求

  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观点明确;论证周密;资料翔实;注释规范;具有一定的创新见解;独立完成;不得少于3万字。

 

六、其他要求
  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导师指定的文献,并根据导师的要求撰写读书报告。
   研究在答辩前需满足如下论文发表要求:已经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收到论文正式接收函,或在学生刊物《明理学刊》上发表过论文。虽不符合前两项要求,但指导教师认为学生论文达到了发表的水平,且字数达到5000字以上,视为已满足论文发表要求。属于前两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复印件;属于第三种情况的,答辩之前须提交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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