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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单位读者接待办法
 

1、外单位读者是指除法学院师生以外的读者,包括清华大学本校读者及校外读者。
2、外单位读者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证件进馆。入馆押证件。
3、外单位读者只限在本馆查阅相关资料,谢绝在此看书和自习。
4、复印本馆图书资料时, 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办理自助复印卡。 如果对复印的资料造成丢失或污损的,依照图书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携带个人物品进馆。
6、对于校外读者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就业人员5元/天;学生3元/天。
7、所有读者应遵守本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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